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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這個metoo的討論中,我時常覺得自己本質上就是加害者的一部分,那種恐懼時常都在,這大概從大學時期開始,聽著那些女性主義或者女權論述時,時常感受到的感覺。 現在這題的重點,的確是在「權力關係」下性壓迫、性霸凌的產生,而其中存在「敵意環境」與「交換式」,從而使長久性騷擾的行為被隱忍。 但愚鈍如我,在看那些越來越隱喻的指控,往往也只是覺得無法理解,而回歸到最後,往往就只剩恐懼,而當那個感受越來越強烈的時候,我有時候就會覺得,如我這般的異性戀男性,會不會即便聽到那些「進步的語彙」,那些「異性戀男性」享受父權沙文主義的社會紅利,怎麼樣以複雜的拆解語彙,會感到頭疼萬分? 當然,這些過程或多或少都會聽到複雜的詞彙,例如「蕩婦羞辱」、「LGBTQ+」等等⋯⋯,然後我在那些性別議題的討論時,時常感到越來越認知困難,反倒作為一個異性戀男性,該怎麼做好自己,不要去「越界」,我會覺得這些基本的性平教育,我很少獲得知識的補充。 我還是要強調,本篇沒有要任何洗白或所謂的預防性脫罪,我只是期望台灣不要像國外的metoo運動那樣,因為一個強尼戴普事件,從而變成彼此對立謾罵、嘲笑對方的氛圍,那關於我作為一個異性戀男性,有任何做得不好的地方,那無論是言論的公審、社會輿論都很好,但我始終在意的是,能不能多改變自己一點?從而讓下一輩也多在意這些? 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同時作為加害者與被害者身份活著,大概是我對於我自己的建議,傳統的性騷擾性平推廣,總是不斷強調著「你願意讓你的女兒遭受你現在所做的事嗎?」、「你假想對方願意自己被這樣對待嗎?」,但同時,這些教育也總是不斷地強調,所有人都有可能成為性騷擾的加害者。 但所有人都下意識地排除了自己。 我們如何成為加害者?對我來說才是最該值得思考的事情,每一種情境都是不同的,每一種加害者的面貌都不同,就如同每一種受害者的面貌都不同。 關於身體界線 「上大學的時候,為甚麼你第一次與朋友相約出去,你會覺得可以攔他的肩膀過馬路?」 「第一次跟人見面聊天時,你為何會下雨撐傘時,跟人勾肩?」 「第一次出國參訪時,你為何會在滑冰時跟接待的人摟腰?」 「為甚麼你會覺得跟你認識很久的異性友人,因為bodybody就能勾肩搭背?」 這大概是一開始的問題,每一個人身體可接受的互動程度不同,無論是甚麼性別、關係的人,其實你都應該去確認清楚,當你跟你的好哥兒們見面擁抱或者甚至肚子互撞時,其實你都應該去掌握這件事情,因為人跟人之間的關係,本來就不是「永遠」一樣。 其實這種身體界線「敏感」程度的問題,大多時候,在台灣相對性別友善的社會,大多時候異性戀男性是慢慢建構出「甚麼可以」、「甚麼不可以」這種模糊的線,來讓彼此「安穩一些」,但可能我們要多想想,不能因為自己的理所當然、簡單分類,讓自己對於這件事情忽略。 這是我第一個希望自己能時刻謹記的事情。 關於自以為是的曖昧 「你在與對方互有好感出遊時,為甚麼會在沒告白前,就自以為對方覺得冷,就未經同意摸對方小腿?」 「你為甚麼會覺得對方主動找你,就認定對方對你本人有好感?」 「你網路上的談話對象,為何第一次見面就覺得對方喜歡你?」 這邊我想主要談論的是自己的慾望,與背後可能隱藏的權力關係,其實關於感情與性慾,其實總在一線之隔,有些時候,我們似乎特別喜歡那些強烈、不顧一切的感情,但這樣的不顧一切,其實能稍微審視一下,審視自己是否陷入那種「自以為是」的陷阱,其實對方並沒有喜歡你,而只是各種原因⋯⋯讓你的「不顧一切」,變成是對方的「一陣恐慌」。 而更多時候,摻雜了權力關係,一切就會變得很複雜,因為對方往往把你「特殊化」,覺得你是這個領域的前輩,可以學習到經驗,然後你自以為是的「開小灶」教學,往往都是各種惡夢的開端,因為你把權力關係所造成的話語不對等,自以為是地視作了對方的默許與曖昧。 這恰恰是最困難的地方,許多輕小說與漫畫當中的霸道總裁與小秘書,其實現實情況往往不是愛情故事,往往是「交換式性騷擾」與「敵意環境性騷擾」的溫床,自己千萬記住,所謂的好感,是一種感覺,而你自以為是的好感,也是一種感覺,權力關係所帶來的好感,也是一種感覺,別傻了,你分不清的。 你唯一能做的,就是好好對待自己,這樣才能好好對待對方,沒有甚麼事情,是如此廉價的,也得相信所謂的一見鍾情,它是可以耐受彼此的摸索與試探,你沒有這麼的廉價,而你所喜歡的對象,也沒有這麼的廉價,每一個人以及每一段關係,它其實都是獨一無二也無比珍貴的。 這是我第二個希望自己能時刻謹記的事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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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完全同意在metoo運動提及的,那個伸出的鹹豬手代價很低,所以我們希望把這樣的鹹豬手代價拉高。 但我更在意的是,在這波運動中,加害者與受害者其實是有太多不同的情境與樣態,那種斷片言論啊、提起告發啊、拿著不起訴書說嘴啊,那些加害者的言論往往再燒出一片火海。 大多數爆出的性騷擾爭議,往往由於事件發生已超過性騷擾防治法13條的申訴期間,所以往往只剩輿論壓力與監督。 在這樣的情況下,我大抵上就是給如同我這樣的朋友建議,「我必須妖魔化自己,同時也不可以妖魔化自己。」。 妖魔化自己,是讓自己時時謹惕為甚麼會發生這些相關的事件,而為甚麼不可以妖魔化自己,是因為要試圖相信自己能與所有性別的人,找到一種對於共同面對彼此關係的方法。 我們或許在生命的過程,有太多的光明與黑暗,我們總是不斷尋覓著自己的光明,而如何看待自己的黑暗,我們能透過遮掩、蒙蔽或者觀看,絕大多數的時間,其實人在面對感情或者性慾,往往都是用一種「擠壓」的方式處理,偶爾試著攤平看待他們吧,那些用來「擠壓」的工具,如果不小心使用到權力關係,往往變得困難且複雜,同時也解不開它。 雖然,我們仍舊需要在這樣的運動中,把那些性騷擾的行為歸為罪惡的一類,因為我們既得需要那些素樸厭惡感受中的真理,同時也得尊重關於倖存者的任何一切表達,更重要的是,去感受這個世界在後男性沙文主義下仍殘存的恨。 那些恨往往會直刺我們的身軀、感受,有人成為受害者的一方,從而表達著恨的無處不在,有人成為加害者的一方,帶著對自身或短期輿論的恐懼而惶恐不安,對立雖然看似瘋癲,但這社會的本質本來就需要透過衝突才能往前一些。 而關於罪與罰的輕重終於得到安放,那些關於恨與加害者的更生,才得以被談論,無論有沒有被指陳,那些關於性與騷擾下的不可承受之輕,才能被安置在那些危險的邊陲。 其實我們往往同時身負著罪人與超人的幻想,而關於如何成為聖人,我倒是無法想像這件事情。 願一切倖存者都能安好,我若是罪人,那也是我咎由自取,對於關係的漠視。而我若是超人,必然是帶著厚重的身軀,花費昂貴的代價,綁著安全繩從高空一路墜下,怕死卻享受飛翔的感受。 好好對待自己,好好對待他人,把所有人包含自己都看得無比珍貴,同時理解所有人與人的關係都是獨一無二。 沒有任何人是廉價的。